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不断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富有特色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对2013版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围绕把学校建设成水电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办学目标,以“双服务”为办学导向,进一步明确我校“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教育创新,优化课程结构,打造全面育人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固本守基与改革创新相结合。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立足调整、补充、巩固和完善,重在改革创新。以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为契机,以2012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各专业应在“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总体培养目标下,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等进行具体的诠释和论证,同时根据各专业服务面向领域的发展要求,对课程结构与体系进行探索与创新,在此基础上制定2013级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 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学校建立“通识学分+专业学分”的全面育人人才培养体系,形成通识核心课、素质拓展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的课程构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素质拓展课程体系,构建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重点推进素质拓展课和专业核心课的改革与建设。各专业原则上按照通识核心课、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的原则安排学习进程,部分通识核心课可适当延后,素质拓展课贯穿全培养过程,各专业核心和专业拓展课程的选择与设置应充分体现专业教育规律和“双服务”的原则,以突出我校的办学优势与特色。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列入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的比重要符合基本要求,素质拓展课程中实践教学环节比例不少于40%;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要对实验、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和课外教学活动等实践教学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设计,要明确提出培养本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内涵和要求,确保实践教学实效性。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中可采用多种方式,充分体现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学产研的有机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在课程安排上应根据其性质适当加大课外教育环节,既要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体现本科教育的基础性和专业性,同时又要积极开展课外教育活动,使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做到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本次培养方案修订,通识课程体系和专业课程体系都应将课外教育纳入课程体系中,作为课程学分的必要组成部分。课外教育可以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自主学习与实践的方式进行。

5.课程结构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相结合。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时,应对各专业所面向服务领域的用人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准确把握未来服务领域与产业结构的变化对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好课程设置的交叉与知识结构的复合,整体优化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课堂,加大更新教学内容力度,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探索国际化教学,积极借鉴与采用国外先进大学的课程结构体系,加大使用外文教材的力度,提高双语课程的开出率。

三、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适应水利电力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知识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增强为核心,以素质提升为宗旨,培养具有宽广的知识结构、深厚的人文底蕴、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以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培养规格是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的细化,是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体系框架,包括:本科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知识

1)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掌握本领域专业知识体系,对核心知识有深刻的认识。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人文与社会科学知识,并了解人类社会发展精华的有关基本知识。

3)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知识:具有相对广博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后续学习必需的数学、物理、计算等相关知识。

4)外语知识:掌握至少一门外语知识,并能够简单交流、阅读与翻译;同时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外语基本知识。

2.能力

1)具有较强的知识迁移能力,能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和解决。

2)具有批判性思考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4)面对社会和环境的各种变迁具有较强的调节和适应能力,具有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5)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国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6)具有较强的检索、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以及职业再发展的学习能力。

3.素质

1)具有良好的市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意识。

2)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标准、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具备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爱国爱家、刻苦务实、勤俭自强、积极进取。

四、课程体系与学分构成

本版培养方案课程由两大部分构成: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其中通识课程由通识核心课、素质拓展课组成;专业课程由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拓展课组成。对应课程结构,本版培养方案学分由通识学分和专业学分两部分构成,通识学分包括通识核心课程学分和素质拓展课程学分;专业学分包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学分、专业核心课程学分和专业拓展课程学分。四年制专业教学总学分一般控制在175185学分,其中理工科专业教学总学分控制在180185学分,人文社科类专业教学总学分控制在175180学分;五年制医学类专业教学总学分一般控制在265270学分;五年制非医学类专业教学总学分一般控制在235240学分。各部分内容与学分要求见表1

1 三峡大学2013版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要求

                                         
 

课程体系

 
 

课程模块

 
 

学分要求

 
 

内容

 
 

通识课程

 
 

通识核心课程

 
 

52/51学分

 
 

必修课程:思政、外语、体育、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计算机基础、工程基础训练、大学生就业指导、创业基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素质拓展课程

 
 

20学分

 
 

选修课程:科技普及与知识拓展类、文艺欣赏与人格熏陶类、公民教育与身心发展类、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类

 
 

专业课程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28学分

 
 

必修课:学科大类课或专业平台课

 
 

专业核心课程

 
 

一般控制在40学分以内

 
 

必修课为主:以该专业最核心的理论、技术、方法或其应用为内容,并能够体现专业特色的系列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

 
 

一般控制在44学分以内

 
 

选修课为主,含部分必修课程:专业课和毕业环节

 

备注:以上课程学分划分以四年制本科为例;五年制本科通识课程与四年制本科保持一致,专业课程其内部比例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1.通识核心课程

通识核心课程为全校性必修课,工科计52学分,其它计51学分,由学校统一安排。主要由原全校性公共必修课调整后的课程构成,同时包含体育、工程基础训练、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就业指导、创业基础等课程。详细开设情况见附件1

2.素质拓展课程

素质拓展课程系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构成。素质拓展课程体系旨在拓展传统的“教师、教材、教室”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整合课程资源,将课堂学习、宿舍生活、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结合为一体,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重要支撑。

素质拓展课程分为六类:科技普及与知识拓展类、文艺欣赏与人格熏陶类、公民教育与身心发展类、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类。素质拓展课程最低修读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学生通过课程选修和学分置换两种方式获取学分。前三类课程通过课程选修的方式获取学分,所获学分不低于4学分,且获取学分的课程必须跨两类;教务处每学期期末向各学院公布下一学期可供选修的该系列素质拓展课程一览表,由各学院组织学生选课。后三类课程通过学分置换的方式获取学分,最低置换学分不低于8学分,且置换所获学分必须跨两类;具体学分置换办法由教务处协同校团委联合制定,另行发文。

3.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是指学科大类课程或专业平台课程。各学院根据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改革设计,选择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作为专业课课程模块之一。该类课程均为必修课,学分一般控制在28学分左右,各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可适当进行增减。五年制专业在教学总学分的限定下,该类课程学分可适当调整。

4.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是学生专业素养教育的核心,以必修课为主。该类课程是以该专业最核心的理论、技术、方法或其应用为内容,并能够体现专业特色的系列课程。该课程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规定,并参照相关专业评估与认证指标体系,结合社会与行业企业需求,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特色来制定。该类课程一般控制在40学分以内。五年制专业在教学总学分的限定下,该类课程学分可适当调整。

5.专业拓展课程

专业拓展课程以选修课为主,是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外的所有专业课的总称,是学生专业素养的必要组成和重要延伸。各专业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适时对专业拓展课程作出必要调整,调整方案应报教务处同意。各专业应保证开设足够数量的专业拓展课程供学生选修。四年制本科专业,专业拓展课程一般控制在44学分以内,开课时间一般在68学期。五年制专业请根据专业办学实际,自行确定。五年制专业在教学总学分的限定下,该类课程学分可适当调整。

6.跨学院课程

跨学院课程主要指跨学院开设的部分学科或专业的平台课、基础课、交叉课等。学校对其中覆盖面相对较广的课程作了统一设置,详细要求见附件2。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参照跨学院课程设置的要求,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选择相应课程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模块中。入选的课程,原则上各专业不可自行更改课程名称、学分、学时,需要更改的,应与课程归口学院协商后确定课程名称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归属同一个学院;基于专业需求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同一门课程,其教学内容、学时学分、考核要求等的差异,应采用课程名称后加相应序列号的标志进行区分。学校未作统一要求的跨学院课程,其课程门类、学分、学时构成,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必要时,教务处、相关单位可协商确定。

7.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是指实验(实训、上机)、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项目的总称。本版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被列入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体系中,不再作为培养方案单独模块呈现。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环节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0%,理工和医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30%。各专业应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学校鼓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开展“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实习”等实习模式的试点,并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与方案。

五、课程设置的其他要求

1.建议各专业认真研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结合学校专业办学特色,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凝练专业核心课程,做实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

2.各培养方案要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在课程结构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教学内容,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3.学校鼓励课程微型化、多品种,除学校统一设置的课程及个别专业核心课程外,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3学分。鼓励开设1.5学分及以下的课程。

4.各专业应均衡安排各学期课程,防止某学期学时倚重倚轻的现象。原则上前四学期每学期学分数一般不应高于28,后四学期每学期学分数一般不应高于25

5.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设置理论教学课程,如确需安排课程教学,建议采取“自学+辅导”或“基于WEB”等课程教学形式。

6.为保证学位质量,要求每个专业在主要课程中选择相关课程为学位课程(四年制专业为910门,五年制专业为1112门,各专业均应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列为学位课);学位课程应考虑与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础课或专业课的一致性,原则上应优先安排专业核心课程。

7.为了推进大学阶段英语学习的不断线,鼓励各专业将专业英语课或双语教学纳入到课程体系中,并在第四学期后开设相关课程。

六、学制与学分

1.学制

除建筑学、城乡规划、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专业标准学制为5年外,其余本科各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各单位应基于标准学制制定培养方案。

2.学期安排

实行两学期制,即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平均每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

3.学分计算

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它反映了学生修读课程所需的时间。

1)通识学分:通识学分中,一般每16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素质拓展课程的前三类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后三类课程学分计算办法,由教务处与校团委协调制定,另行下文。

2)专业学分:一般按16学时计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按每周计1学分;分散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折合成周数后计算学分;课外上机不计入学分;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每周计1学分。

七、课程规范及管理

1.严格课程管理,强化课程准入制度。各专业的所有课程需分别经学院教学委员会与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课程设置委员会认定审批后,方能进入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经确定,课程不得随意调整。

2.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列的所有课程都要规范名称(中英文),且明确归属。

规范名称:按教育部规定或社会约定俗成规范课程名称,内容相同的课程名称必须统一。

明确归属:一门课程只能归属一个教学单位,现行由两个及以上的教学单位开设的同一门课程,通过协商或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由课程设置委员会确定归属。

3.各学院在制订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应组织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实践教学大纲。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该课程建设之全责,包括选定或组织编写教学大纲、教材,建立题库,评阅试卷,确定教师(含兼职教师)任职资格,落实教学任务,规范教学要求,组织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手段,监控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评价等。具体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4.建立课程介绍制度。为了给学生选课提供规范、客观、公正的信息,要建立校、院、任课教师三级课程介绍制度。通识核心课、素质拓展课由学校会同相关学院(单位)、任课教师制定;专业课由专业所在学院和课程开课学院、任课教师共同制定。课程介绍规范另行发文通知。

八、其它类型的培养方案

1.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

各专业在修订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应根据《三峡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稿)》(三峡大教〔200744 号)要求,统筹安排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辅修专业必修课程控制在810门,学分总量控制在2530学分(1学分为16学时)。双学位专业必修课程控制在1216门,学分总量控制在4550学分,其中毕业设计(论文)为5学分。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所设课程应为该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且双学位专业所设课程应包括该专业核心课中的学位课程。

2.专升本培养方案

现有专升本招生计划的专业,在修订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应统筹安排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四年制专业制定后2年人才培养方案,五年制专业制定后3年人才培养方案。

为便于统一安排专升本学生进入对应年级的教学安排,专升本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应与所进入对应年级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对通识核心课和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物理实验等部分学科基础课程不作要求。

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学分由通识学分与专业学分两部分构成,通识学分主要指素质拓展学分。四年制专业的专业学分控制在45学分左右,五年制专业的专业学分控制在70学分左右;素质拓展学分均不低于10学分。

辅修、双学位及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格式规范要求和工作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3.其它类型培养方案

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方案由教务处、体育学院会同相关专业学院另行制定。教师教育类专业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田家炳教育学院会同相关专业学院另行制定。各级各类实验班(主要指卓越计划、产业计划等),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基于本版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和结构,单独制定。

九、说明

1.以本指导性意见为依据制定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自2013级本科生起执行。

2.以前规定与本意见不同的,应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未涉及的内容,可参照以前的做法。

3.本指导性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一览

2. 跨学院课程设置一览

3. 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基本格式规范

三峡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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